第112节

伍迪是纯粹的工业崇拜和资本崇拜者,他沉迷机械和技术,改装电子设备为他所用。他不爱跑步,却热爱马术。热爱赛车,考了飞行驾照,他热爱一切驾驭工具,征服资本,他是天生的顶级玩家,在他钟爱的赛道里发光发亮。

金潇开始思考自我。

除掉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她做什么都挺轻松的,但完成一项别人羡慕不来的事情时,成就感很浅薄,维持的时间更是短暂。

伍迪确实有种贵公子的雍容矜贵,从不庸人自扰。对于金潇的感情经历,他不吃醋,说她经历太少,失败感太过于难得,才念念不忘初恋。

他用了句古语表达对她的信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金潇哭笑不得,恋爱哪能跟排兵布阵相比。

回国前,伍迪问过她,愿不愿意留在法国。

他们两家的事业紧密捆绑,如果她愿意,他有专业团队打理,可以将千银的全部控制权牢牢握在她手里。

灼热的呼吸洒在金潇的脖颈之间,身后属于男人的宽阔胸膛起起伏伏。

程一鑫平时段子不停,此刻安安静静。

她清了清嗓子,“喂。”

程一鑫又气又无奈,一声长长的喟叹,“弹吉他的小哥帅吗?”

“帅,”金潇对这点毋庸置疑,“天生的金发,卷卷的。”

程一鑫不说话。

金潇胳膊肘戳他,“吃醋了?”

程一鑫闷道,“你看都看了,我能怎么办。”

“以前那么多女顾客,都没少看你啊。”

程一鑫掰过来她脑袋,“我缺女顾客吗?我缺的是你,以后只能看我。”

吃她看地铁帅哥的醋,却不敢再提及另外一个男人。

程一鑫喉头滚动,像被死死压在了雨季的山体滑坡之下的一条狗,湿漉漉的泥水灌进呼吸道里,绝望窒息,说不出话。

嫉妒么。

不如说是无力,他曾经猜测过,金潇离开了另外一个男人,或许他们之间相处得不好。

没想到仅仅是因为金潇想靠自己的努力,不想依附在强者的怀抱里。

程一鑫不懂,他有什么值得她爱的呢。

出于她的垂青,年少时的眷恋,初恋失败的耿耿于怀。

金潇不知道他所想。

勾着他指尖,他现在指缝里没有黑泥了。

竟然有点怀念曾经,程一鑫故意张牙舞爪吓唬她的模样。她会笑着叫着往后闪躲,生怕他糊她一个黑手印,其实他哪里舍得呢,最后落在她脸上的一定是他柔软的薄唇。以前是没条件,夜市摆完摊,收完东西累得要命,程一鑫直接拎着矿泉水瓶子,蹲在路边搓洗一番。紧接着,他开着那辆叮咣响的破车,趁着学校宿舍门禁之前,骗她下来搂搂抱抱。

金潇问他,“分手之后,你呢?”

他?他希望从未分手,从未离开过她,完整地拥有她过去的五年。

大世界里第一眼见她,喜欢上她。

分手最后一面,他身无分文,初见时的店铺都兑给别人了,期望她永不回头,不要看见他的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