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页

这烫嘴的爱情 金呆了 829 字 2022-11-08

当时我未体会干柴烈火的性,能有一个相知相爱的姑娘都属难得,何况到那一步。

公孙和白若兰身体有巨大的吸引力。我追问,这种吸引力有多特别,他神神秘秘道,别的姑娘给不了。

高中时期,荷尔蒙激素冲击,两人晕头转向,如胶似漆不难理解,到了大学本能维系恋爱关系,这时公孙清晰意识到,自己不想分开。

他想和她一直在一块儿,想娶她,没有理由,就是想娶她。

远方的牵挂让公孙第一次产生做男人的成就感。

这很矛盾,在女人身上驰骋让他感到性冲动和边缘关系产生的刺激快乐,但深重的占有欲只体现在白若兰身上。

苗凌风与学姐跟谁好,甚至有在他面前显摆的意思时,他都可清心,视而不见,可白若兰被人染指分毫,他气得想冲破法律底线,将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他和白若兰在一起时,有点像发情的情/兽,嘴巴粘在了她娇嫩的皮肤上,顺延而下,逆鳞而上,“你懂吗,就是那颗夜明珠只属于你。”

后来夜明珠彻底走失,我问他可惜吗,他又说,男人嘛,一生可以有很多颗夜明珠。

男人,我有几个瞬间也想做男人,比如我当初接近公孙的原因。

我喜欢的姑娘喜欢公孙。当时处于暧昧,她能感受到我的好感,我也在努力突破她对于感情关系迂浅的防线,常分享一些国外新鲜的资讯,那时候谈恋爱很容易想到一辈子,我还把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发给她,暗示一切皆有可能。

她是个双,在我和公孙之间,在女人和男人之间,她更倾向于后者,这真该死。不过还好,公孙没有踏上她那条贼船。

工商管理女生扎堆,公孙身边女性挺多,所以不知道这事儿,只觉得我好玩儿,好奇女孩儿头发怎么能这么短,也玩笑地拽我进男厕,说我就差这点an气了。

莫名其妙地,我们做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