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吾野:“谢谢奶奶。”

乔乔小声道:“没事闲得慌……”

第二日,林吾野就去了烧金酒吧,答应了烧金的商约。

烧金很是高兴,叫来多年的好友扯乐队,跟他一起挑乐队成员,折腾了半个月,挑出了架子鼓吉他贝斯三个人,加上毛遂自荐的岁峥嵘,组了个五人乐队。

他们开了个会,商量着定第一首歌的风格和名字。

林吾野纠结了许久,仍然决定不了,拿着几个小样去找乔乔,要乔乔出主意。

乔乔听了个竹笛开场的小样,惊问:“这首是什么?”

“去年迷先秦文学的时候,写的诗经读后感。”林吾野说,“叫《兴于诗》。”

“林吾野。”乔乔举起了自己的手机,让他看一直存着的屏保照片,仍然是他的白素贞扮相。

“你们走国风摇滚吧。”她说,“诗经是诗歌的开端,那就用这首来作为你们出道的开端,《兴于诗》,兴盛于这首诗。谁说摇滚不是诗歌?我等着你们的音乐,等着和孔夫子一样,三月不知肉味。”

林吾野一怔,脱口道:“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他的乐队名《韶》,很个性的带着书名号,闻韶,则三月不知肉味,此曲应为天上有。而出道商歌叫《兴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