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又长了一张十分出众的脸,规规矩矩站在那里,阳光洒在他脸上,给人的感觉就十分的好。

“小臻,”门口的男人斟酌道,“你朋友?”

“对。”霍云臻点头,“他叫叶白华,是我的……好朋友。”

叶白华乖巧点头,“阿臻也是我的好朋友。”

“好”字咬得重,霍云臻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要不然能说什么?

他是去了另一个世界走了一圈,但这个世界根本没过去多长时间。

难道他还要跟父母说这是他的男朋友?

那父母还不得当场送他去精神科?

(二)

叶白华想要让人喜欢的话,那还是很容易的,当然那人不能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他的情商是从小到大锻炼出来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只要他有心,每句话都能让人舒服,面对霍云臻父母的时候,他这个特质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

再加上他举手投足之间很是优雅,一言一行都能显示出良好的家教,待人接物也是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就是再警惕的人,跟他聊上半个小时,都不自觉地放松警惕心。

再加上还有霍云臻在旁边打配合。

霍云臻一会渴了一会饿了,指挥着叶白华给他拿东西,他母亲十分不好意思,倒也不舍得怪霍云臻,就抢着去拿霍云臻要的东西。

哪里抢得过叶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