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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成协议吗?”

曾李清重重点头。

“是的。那些公司对我们的提议非常感兴趣,经过研究之后认为,我们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肖浅没让曾李清去购买音乐版权,太多了,也买不起。

tx的钱再多,需要用到的地方更多,不可能在版权这方面大笔投入。

再一个,一次性购买版权,其实等于是将事情做绝了。

如果依照对tx有利的角度来看,当然是一次性买断版权是最好的。

因为这样做了之后,这些版权再如何盈利,能创造多少价值,那都是tx自己的事儿了。即使是版权的原有方,也只能干瞪眼。

可问题是,这么做就是一锤子买卖。

人家一看你tx赚的盆满钵满,结果就花了一丁点代价就买走了版权,心里肯定不高兴。

日后再有什么版权,可就不那么好说话了。

肖浅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让曾李清采取的是分成协议去跟那些唱片公司谈。

也就是说?这些唱片公司把音乐版权永久授权给tx。

而tx借此产生的任何收益?都会根据相关协议分润一部分给唱片公司。

tx只要赚钱,那些唱片公司就会跟着赚。

这就等于是一个共赢的局面?对大家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