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朴素,谦逊克制,这就是第一印象。
孟博斐眼中有文字闪过,他温声道:“这套家具有五千年历史,整个乐土仅有一套,那副山水画是十八圣人之一的艺术家所作,蕴藏着艺术家的纯然之气,宣纸是顶级的书写材料,大概百万功勋能换一寸,至于那狼毫笔,是顶级“发明家”制造的融合物。”
女孩眼睛微睁,其中神采更多了些,只是依旧茫然。
孟博斐看着这间普普通通的书房,缓慢说道:“极致的谦逊,是极致的傲慢。”
安静、燥乱。
谦逊、傲慢。
这些相互矛盾的情绪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交融,甚至相辅相成。
“哲学家”的入贤标签之所以是傲慢,正因为那刻进骨子里的谦逊。
谦逊是真实的,傲慢也是真实的。
孟博斐一点都不介意将自己的“阴暗面”暴露给她:“我笨得很,也不好学,所以才持有了【博闻强识】。”
人无完人,才是人。
也正因为不完美,才要去努力修自己。
第286章
孟博斐的确不是“天才”,他的精神体普普通通,别说火种了,连容器也差很远,只是十多亿普通人中的一位。
精神体反应了很多东西,不只关乎人格修行,更是和记忆力、领悟力乃至悟性有关。
她可以随意拨弄“时间”,因为孟博斐对她完全敞开,她越发好奇。索性直接进入“时间”,来到了孟博斐六岁的时候,化作同龄人的模样,托着腮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