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讲故事

罢了。

凌聿庚放弃了解释,在楚舜面前蹲下,给他检查伤势,他的指尖搭在楚舜手腕上,楚舜偏过头,脸色苍白脆弱的咳了两声,唇边溢出血迹,凤眸轻抬,睨向凌聿庚,似有万般话要说,但又止在了嘴边。

“她的话,你不必当真。”凌聿庚道。

楚舜轻轻“嗯”了声。

楚舜的修为不足让他使用凌聿庚的灵器,虽有凌聿庚在,但他身体灵脉还是有所受损。

“可还能起身?”凌聿庚问。

楚舜手撑着地面,起身时身体晃悠了两下,又跌了回去,衣襟口露出大片的肌肤,青红交错的痕迹遍布,一旁的边渺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听到口哨声的凌聿庚:“……”

楚舜似难以受辱,紧抿绷直着唇角,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两抹艳丽的色彩,惊惶无措的神色灵动又妖冶,察觉到自己衣不蔽体,他低头看了看胸口,拢了拢衣裳,然后一块布料便从肩头滑落。

少年羸弱的身型很能引起人心中的破坏欲,在衣服落下时,凌聿庚身影一晃,挡住了楚舜的身体。

“抱歉,习惯了。”边渺掩唇笑道。

凌聿庚:“若是闲,便去帮你的小师弟寻件衣裳来吧。”

“弟子遵命。”边渺扫了眼凌聿庚的背影,手一翻,手中就多了一把扇子,她摇着扇子往外面走去。

房门打开,又“吱呀”一声关上。

地上凉,不宜久坐,楚舜自己起不来,凌聿庚弯腰去扶他,他的手搭在楚舜的手臂上,楚舜顺着力道起身,起来还没站稳,一下撞进了凌聿庚怀中。

凌聿庚神情严肃。

看来这是伤的很重。

“冒犯了。”楚舜低低道。

“无妨。”凌聿庚看着他身上破碎的衣服,犹豫了一下,男男授受不亲,加上刚才边渺的那些话,想了想,免得引起楚舜误会,他还是捏起一块布料,才抵在他肩膀上。

楚舜:“……”

隔着薄薄布料感觉到男人掌心的温度,他余光只能窥见男人下半张脸,视线在他颈间停留片刻,眸中微闪,偏过了头。

修为高的人对旁人杀意感知很敏锐。

凌聿庚把房间里倒下的凳子扶好,让楚舜坐下。

楚舜:“那可是人皮?”

凌聿庚走过去查看一番,道:“害怕?”

楚舜抿了抿唇。

凌聿庚知他虽看起来沉着,在府中受过不少排挤冷待,但怕是第一回见这种场面,他没有安慰他,道:“若想修道,往后总该要面对这种场面的。”

楚舜没有回答。

凌聿庚对这种场面倒谈不上害怕,在人类情感方面,系统天生的缺乏,他走到那人皮前研究了一番,在房中转了一圈,人皮新鲜,原身的尸首那鬼修应当还没抛尸太远。

房间一片凌乱,先前打斗动静不小,但至今没人来打扰,是因那鬼修在周围设下了隔音结界,凌聿庚走到床边,掀开床帘,看见床上那脸色青白闭着眼的小胖子,乍一看跟断气了似的,一探脉,脉象虚弱,但也还活着。

“他死了吗?”凌聿庚听到楚舜语气过分冷淡平和的问出这句话,就像是在问有没有吃饭一样的寻常简单。

他指尖一顿,楚舜在问这句话时的感情未免太淡薄,没有恨,也没有其他的情绪。

“没有。”凌聿庚说,“还有一口气。”

“哦。”楚舜便低下了头。

既没有快意,也没有遗憾憋屈,只是一声简简单单的“哦”。

凌聿庚还没忘,他黑化值浓度之高。

他转过身,直白的问:“你希望他死?”

楚舜低垂着脑袋,指尖拨动着衣袍,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少年清越的嗓音低低的问:“师父可是认为,我不该这么想?”

“有恨,很正常。”凌聿庚道,“人有七情六欲,爱恨嗔痴,他欺你在先,你有怨在所难免,但切勿让此成为你的心魔,于修道无益。”

男人并不批判他的错与对,只是陈述着一个事实,这个回答在楚舜的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

他剥离了自身,站在了旁观者的位置,给予一个师父该给的指点。

楚舜:“师父是让我放下?”

“从心。”凌聿庚道。

简单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凌聿庚问他,为了什么想要修道,是为家族荣誉,还是想要证明自己。

楚舜沉默片刻,说不知。

凌聿庚:“无妨,往后还有时间。”

楚舜又想起什么似的,从怀中拿出一物,是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金色铃铛。

“这是我方才在她身上找到的。”楚舜说。

他毫无戒备的把东西放在了凌聿庚手中,凌聿庚看了两眼。

铃铛表面光滑,里面却有不少符文雕刻,正是那鬼修的东西,也是剑宗追杀他至此的原因——摄魂铃。

这东西能够迷惑人的心智。

“既是你拿到的,就是你的机缘。”凌聿庚把东西放在他手里,“收好吧。”

楚舜没接住,铃铛从手中滑落,又在空中被凌聿庚的手接住,他握住铃铛,这铃铛不灌入灵力,是不会发出声响的,楚舜虚弱的别过头咳了两声。

凌聿庚看着他这奄奄一息的模样,低下头,摘下他腰间锦囊,替他把铃铛放进去,又挂在了他身上。

楚舜浑身上下,也就这儿没怎么破了,腰身这般纤瘦,腰带要是破了,只怕裤子都兜不住,直往下掉。

楚舜视线划过男人的面庞,垂眸落在了他指尖,看着他替他仔细的系上锦囊,随后就松开了手。

“我出去看看。”凌聿庚说。

边渺去了这么久都没回来,别是出了什么事。

男人说完这句话,楚舜就看着男人一刻不停的往门口走去。

他抬起手,指腹擦拭了一下唇角的血迹,又低头看着自己的掌心。

那把剑,是男人的本命法器。

他认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