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斌几人就是宋书玉的试验田。

过去大半年,他们一直在服装厂拿货,周末摆摊,后来又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者将货打包给几十里外的亲朋,自己从中抽取一部分利润。

他们四人每个月能卖出去六七百件衣服,单提成每个月都能拿几十上百块,比他们的工资还高,几个人对本职工作都没那么上心了,要不是家里人压着,他们都打算辞职不干了,来跟宋书玉混。

他们的成功也影响了身边的亲朋好友。

宋书玉透露出这个意思后,他们就介绍了几个人加入兼职小摊贩的行列。

但光他们介绍的这几个人还不够,宋书玉需要更多的人帮忙卖货,最好是距离远一些的,因为附近的市场都被他们开发得差不多了。

所以就不能局限在他们公社。

宋书玉将目标对准了周群英。

经过一年的友好往来,周群英已经成为了红云大队服装厂的忠实顾客。现在她浑身上下穿的衣服都是出自红云公社服装厂。

而周群英是做妇联工作的,认识的人多,其中就不乏一些没有正式工作的妇女,还有一些即将中学毕业的职工子弟。

虽然今年恢复了高考,但考不上的人才是大多数。这些人在城里也找不到工作,现在下乡也少了,无所事事,能有个挣钱的行当,多份收入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总比一直在家吃闲饭,招家里人嫌弃强。

周群英听完宋书玉的话后确实有兴趣,但也有顾虑:“这……这会不会不符合规矩?”

宋书玉笑着说:“周主任,他们摆摊自食其力,又没剥削别人,靠自己的血汗吃饭,怎么会不符合规矩呢?您看,现在县里、公社摆摊的商贩多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