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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媳 希昀 1094 字 5个月前

要么,二人已握手言和,携同并进。

无论是哪一种,均可看出王书淮此番野心不小。

江澄面色凝重,但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他还打算继续看看,看看王书淮有何本事。

“允之说得对,无论是谁,触了律法,决不轻饶,来,允之,尝一尝这几道菜,皆是我们江南名菜。”

侍从在江澄示意下,推了几样菜碟至王书淮跟前。

王书淮一眼就落到左边这盘水晶脍上。

江澄察觉他视线,指着那道菜介绍道,

“这道水晶脍,是镇江名菜,也叫水晶肉蹄,将猪脚剁碎,用硝盐浸泡,皮白肉红,如同透明的卤冻,口感极好,任何同僚来金陵,这道菜是我必推的,你瞧,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好吃。”

“我在江南这么多年,旁的都吃腻了,唯独这道菜一日离不得。”

王书淮看着这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菜,思绪微有迟钝。

这道菜也是谢云初的拿手好菜,方才江澄的介绍,王书淮从谢云初嘴里听过数次,只是从未上心。

执起银筷,轻轻夹了一片,慢慢放入嘴里。

沁凉的肉感滑入舌尖,咬下去,肉质肥而不腻,甚有嚼劲,只是比起这道水晶脍,记忆深处那一块肉感更加清致绵密,他更喜欢她的手艺。

又或者,更习惯她的手艺。

王书淮尝了一块搁下筷子。

江澄讶异,以至纳闷,他从未见人第一次尝此肉舍得撂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