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由Mr.Lo开场。

“阿姆斯特丹是个很漂亮的城市,古老又极有味道。”

“沿对角线穿过城市,从一个角落到另一个角落,骑脚踏车最多一个钟头。”

“荷兰语也非常可爱,虽然听起来像是喉咙不舒服。如果你讨厌下雨,那么......你知它是怎么回事。我不喜欢冬天的雨,但这座城市每天都在下雨。曾经有一只被雨淋湿的鸽子飞进我的房间——我就住在水坝广场附近,那里有数不清的鸽子——呆了一天才飞走。”

“最有意思的是那些东倒西歪的老房子。小小的,有蓝色、绿色和红色,可爱得像玩具一般。”他一边说,一边孩子气十足地用手比划。“这些楼房的门是那么的狭小,仅能容得一个人走入,真难想象,高大的荷兰人是怎么进出的。”

说到这里,他看一眼好像听得入神的俩人,忽然失笑,“我知道,这不是你们最感兴趣的话题。”

“你们是不是一直在猜测,我在荷兰都做些什么?”

李文有些尴尬地gān咳了两声,他们二人的确暗自猜测过,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他。

“简单的说吧,我在荷兰所有的生意,都是正行。”他微笑,嘴角有一丝嘲弄的意味,“而且我发现,有些正行生意比黑道生意利润还高。”

“我有一家游戏公司,一家化工公司,一家航运公司,一家印刷公司,一家能源公司。我也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基金,房产,我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座大厦,我的办公室在顶楼,对住老运河。我每日工作超过12个钟,每天跑十公里,但晚上还是要饮酒才能睡着。”

“工作并未见得使人快乐,至少不能使我快乐。”

“我在城外买了座十七世纪的房子,许多的房间,地面有网球场,地下有酒窖。有一年我每个周末都在开party,自助无限量,又有喝不完的酒,一切免费,欢歌宴饮,通宵达旦,很多人慕名而来…有什么问题?反正我请得起,屋子里因此又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