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吉米带走。”

“……”约翰扶住额头,抹了一把脸之后继续说,“你想,如果你是绑匪,要把你绑架的人带到目的地时,心里想的是什么?”

罗根想了一会,“能多快就多快。”

“对,所以他们可能一直驱车往前。但是很不幸,四十分钟前的新闻,那条路前面发生的车祸,现在堵得不成样子。所以他们只能停下车来。我让人盯着了,他们没有回头,这说明他们的车在还路上歇着。”

罗根的眼睛随着约翰的话渐渐亮了起来。

约翰当头泼下一盆冷水,“别高兴得太早。不能开车,他们还可能开直升机啊。”他转过头,看着罗根的棕色眼睛中有光芒闪烁,“那条路上能供直升机停靠的地方,据我所知,只有一个。”

——

废弃的工厂里,夜风从早就没有玻璃了的窗户大把大把地灌进来,在高高的穹顶徘徊呼啸,好似恶鬼嘶鸣。

然而车内的气氛却有如墓地,安静地叫人要抓狂。

吉米忍不住想罗根,他想,罗根的伤现在应该已经愈合复原了吧,但愿他平安无事。隔断喉管,那该有多疼?他又想到敲昏前,最后一眼看到的华莱士女士的样子,她的胸口中了一颗子弹,溢出的鲜血将白色睡裙浸红——是自己害死她的。只当想起这一点,他就难受得不行。

为什么呢?为什么他总是害死那么多人?为什么可怕的命运总不肯放过他?厄运就像是一条坚不可摧的铰链将他捆住,他挣扎,这条铰链就缠得越紧,叮叮当当发出凄凉无助的□,冰冷的声音回响起来,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但是吉米敢肯定罗根会来救他。那是个怎样的男人?他爽快不矫作,自己救了他,他就回报自己自己,直截了当,毫不拖泥带水。爱憎分明,行事全凭意气,他从不问,也不去考虑过多的东西,只用直觉和野性为人生的前路划下方向。

他是一道风,时而狂傲,时而温柔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