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

“什么然后?”

“我救了你啊。”

中年男人的脸一下子青了,张嘴就喊了起来,罗根如果懂中文的话就能听懂这句话了:“抢!劫!啊!”

话音还没落下,一个穿着一身唐装的老头走进了巷子,他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儿,身材枯瘦修长,灰白的头发全部整齐地向后梳起,高高的额头光洁饱满,精神矍铄,光看他那双充满神采的黑色眸子你绝对会以为他是个年轻人,唯有他深刻的鱼尾纹和法令纹可以窥见几分岁月的沉淀,他的英文说得十分标准:“那边的外国人,这里的中国人的地盘,容不得你挑衅。”

罗根郁闷极了,他皱着一张脸,这让他看上去满是煞气,“我认为这没什么不对的。”

老头笑了起来,“说得对,我也不喜欢讲道理。”话一说完,老人就搓手成掌,劈了过去,罗根莫名其妙地接下招来,又开始了另一场战斗。

如果罗根稍微懂点中文的话,或者脑袋稍微聪明点,把话说明白,这种悲剧就不会发生了,所以说,有文化真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对于罗根来说,情形非常不妙,他觉得自己像是踩进了沼泽。他敢肯定这个老人不是变种人,自己的速度和力量都远胜于他,但是却一直被对方掌控住节奏。

罗根一时心急,唰得伸出爪子来,呲牙威胁道:“你最好不要继续招惹我。”

老人在看到他的爪子时,眸中寒光一闪,冷冷哼了一声。缠身而上,一双瘦手有如鹰爪,朝罗根抓去,准确无误地扣住他的肩膀,然后勾腿而上,双腿绞住罗根的脖子。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罗根已经倒在了地上。

老头像踩着一坨狗屎一样一脚踩在罗根脸上,居高临下蔑视道,“你们这些人,有这么好的武器,却不知道如何利用,真是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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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