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旷一想,笑了:“中午我们吃得晚,又都是烤肉,她应该是不饿吧。连我也不怎么饿。”

窦氏却还是坚持:“回头你问问她吧。我问她她都说好吃,我怕是她和我客气。”

“好。回头我会问她。”

窦氏又补了句:“要是饭菜不对胃口,你让她直接吩咐厨子,做点她爱吃的。要真是胃口不好就请个大夫来看看。”

萧旷答应了。回到堂屋,他听见老爷子问:“不用羊毛狼毫,光用个钢尖尖,真能写字?”

沈童微笑道:“是可以的,笔尖上要有道细缝,笔尖内侧紧贴着笔舌,墨水就能顺着缝渗下来,但缝隙一定要极细才行,笔尖也需打磨光滑,顶端其实不是尖的,而是极小的圆珠形。”

这个时代的人们习惯于软毛的毛笔书写,若是一开始就推出钢笔,恐怕没多少人能接受有着坚硬笔尖的新笔。

随着自动出水的沈笔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喜爱,她觉得到了研制并推出钢笔的恰当时机了。至于制作工艺方面,全要靠老爷子来想法子解决。

但笔的结构光用说是说不清楚的,萧和胜便站了起来:“到厢房去吧。”

萧家新宅比老宅宽敞许多,二老所住的第三进院子房间不少,大多都空着。萧和胜把他的各式工具都搬到了主院西厢房里。

沈童还是第一次进这个房间,入内就见好几张柳木大桌。

每张桌子上都有一至两个不带盖的扁木匣,用薄木板分隔成大小不一的格子,用来摆放细小的零件或工具。

一张桌子上是首饰半成品,另外一张桌上则是沈笔的笔管笔尖等部件,还有张桌子上是她辨认不出做什么用的零部件。

而沿墙则是一排排的架子,也有大大小小的木匣用来收纳物件或工具。

房间内东西虽多却不杂乱,收拾得整齐干净,分门别类,清楚明白,可算是老爷子专用的工作间。萧和胜对整座新宅最满意的,就是这间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