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造孽了!
熏得我双眼发黑!
我赶紧闭上鼻子。
如果再闻一次,我宁愿去死。
相形比较一下,和盛狐狸在一起,居然变成了一种天堂般的选择。
于是,我没有再做任何的思考,重重地对盛狐狸点了头。
然后,盛狐狸一直保持着得意的笑,将我拉出了厕所。
然后,我苍白着一张脸像幽魂一般坐了一天。
然后,我醒悟过来,发现盛狐狸已经昭告天下,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了。
并且,盛狐狸在当天下午,和我一起回到家中,收拾了我最需要的东西,把我押到他家里去了。
等我被老院长熏得晕乎乎的脑袋反应过来时,我发现,我们居然同居了。
“为什么我们要同居?”我问。
“因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盛狐狸答。
“男女朋友可以慢慢来啊。”我使用缓兵之计。
“可是,我们的起点太高了,在成为男女朋友之前,就已经先上了床。所以,成为男女朋友之后,就应该同居。”盛狐狸熟读孙子兵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无话可说了,只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我要回家!放我回家!”
“你已经没有家了。”盛狐狸闲闲地说道。
“为什么?!”我愣住:“难道你把我家给烧了?”
“我还不想犯纵火罪。”盛狐狸看着我,微笑:“你捡回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就住在你家,所以,你只能暂时住在我这里了。”
“小乞丐住在我家?”我上下打量了盛狐狸一眼,问到:“是你的主意吧。”
“他大病初愈,难道你要那小孩重新去睡地下通道?”盛狐狸的道理是一套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