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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 撒空空 901 字 4个月前

于是乎,又一股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做流氓第二高的境界,就是吃了赶紧跑路。

小乞丐,果然不愧是道上混过的,有前途。

原本以为,小乞丐跑了几天,会自动回来。

但是我估计错误,那天之后,小乞丐再也没有露面。

我也曾是和乔帮主四下寻找,但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在最后一次的寻找中,乔帮主用那种看犯人的目光看着我,颇有深意地说道:“有些事情,想想就行了,真的做了,可是犯法的。”

“什么意思?”我问。

乔帮主慢悠悠地说道:“我回家时,发现浴室中有水,洗浴物品也是动过的,再加上床上一片凌乱,所以,你对他做过什么,应该不用我明说了吧。”

我憋屈啊。

敢情乔帮主认为是我趁着他不在,兽性大发,冲到他的屋子中,把正在洗澡的小乞丐给强了,之后小乞丐想不通,愤而出走,也是有的。

不过,事情开始时确实是这样的,但到了后来,发生了转折,差点被强的是我。

但是,估计乔帮主是死也不会相信我这个曾经扒下他裤子,看着他半裸屁股流口水的女人会反被吃。

所以说,平时形象还是很重要的。

“我查过户籍资料,虽然确实有叫易歌云的人,但都不是他。”乔帮主分析:“估计是用的假名。”

这孩子,白吃了我的豆腐后不仅马上跑路,而且还留下个假名字。

我真是造孽哟。

我眼角洒下几滴热泪,刚想撕下电线杆杆上的纸来擦擦眼泪,却发现那是黑道通缉令。

一大一小的绿豆眼,如磨盘一样大的脸,成龙式的鼻子,厚厚的占据了二分之一个脸盘的香肠嘴,还有满脸的烂疮。不就是纹身混混给云易风画的我吗?

上面写着,抓住此女,必有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