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个月后。

迪克·格雷森从布鲁德海文赶回了哥谭。

布鲁斯·韦恩前段日子找回了他的亲生儿子。

说得再准确一点,是布鲁斯分手十一年的某任前女友突然把一个十岁的孩子丢到了他面前。

这种类似豪门狗血恩怨连续剧的剧情本应该让迪克感到十分刺激。

——如果那位前女友不叫塔利亚,不是刺客联盟首领的女儿,而她也没有将他们的儿子达米安当成杀手训练了十年的话。

这剧情某种意义上就太过刺激了。完全可以说是刺激过头了。

迪克怀着一颗诚挚地为布鲁斯担忧的心赶回哥谭, 和一门心思幸灾乐祸、专程拖家带口从费城跑回来看热闹的杰森不一样(是的, 没错, 杰森自己看热闹也就算了, 他还带了五个沙赞小伙伴一起来看热闹, 那几天的韦恩大宅的房顶都差点被掀了), 迪克担心养父发自真心。

当然, 这都是因为达米安实在是个非常了不得的小混蛋, 和他在一起是一件各种意义上都很折寿的事(重复一遍, 各·种·意·义·上),所以迪克很担心布鲁斯的身心健康——他脑子里没有什么“布鲁斯你也有今天”之类的念头,绝对没有。你看他真诚的蓝眼睛。

虽然看着布鲁斯在一连迎来了三任天使般的罗宾兼养子(杰森:呕)之后, 迎来了一个脾气比布鲁斯还坏,武力比塔利亚还高, 把他们两人的缺点都乘了十倍的亲生儿子……迪克确实有微妙的爽到。

达米安和他之前的所有罗宾都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如果他想要布鲁斯的感情和称赞而布鲁斯不给他, 那么他就会自己抢到手。

这对于总是不肯好好说话的布鲁斯简直是一记绝妙的直球, 虽然很多时候这记直球都用力过猛像是要把布鲁斯的脑袋都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