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亲爱的青春 简安哲 894 字 3个月前

“现在吗?”大花惊了一下,又点点头,“可以,暮苼应该在家的。”

“那一起去吧。”

“好,挺好的。”

花朵觉得,她作为旁观者唯一做到的事,就是让陆铭融入了他们的圈子,虽然她知道这只是时间问题,但一想到这是由她推进的,她还是很开心。

那天回去之后,她做了一个决定。喜欢陆铭这件事,她绝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这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故事,她是这故事里的唯一主角。

和喜欢的人成为朋友,这不是常有的事,她是幸运的。所以当她发现卿语似乎知晓了这个秘密之后,你能想象到,她有多恐惧,比起让陆铭知道,卿语也是最不该发现这件事的人。

从小到大,她羡慕过很多人,羡慕暮苼的直慡洒脱,以及能没有顾忌的和陆铭相处,开他的玩笑,羡慕辛唐的单纯率真和他的好人缘,羡慕陆铭的聪明优秀,但是卿语,司徒卿语,她名字里的每个字,都会让她觉得遥不可及。她是完美的代名词,有时候你仅仅是看着她,你都会感叹,她是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

大花有时觉得不该和卿语做朋友,你知道,如果不是朋友的话,她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向老天爷抱怨不公,抱怨造物主的偏袒,甚至可以莫名其妙的讨厌她,只因为她太优秀。

但是她不能,如果你和司徒卿语成为朋友,那就绝不可能讨厌她。她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她也付出了非常人所比的努力,她可以为了某一次演出彻夜排练,为了做好班长的职业尽心竭力,甚至一个小小的演讲,她都要一遍遍练习,每个字的发音,每句话的语气,都要确认无误。有时她也会盯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和我们抱怨,“有点后悔参加了。”但最多五分钟,她很快又投入到刻苦练习里去。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得过且过,又满口抱怨的人,像卿语这样本身优秀又从不懈怠的人,太少太少了,所以她值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值得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情感,值得陆铭去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