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公布答案~最可爱的爪爪印当然是奥姆小王子哒~

参与答题的小天使留意作者菌的私信哈~么么哒!

第17章 玄不救非氪能要命

警铃响彻阿卡姆的锅被蝙蝠侠扣到了小丑头上。

布鲁斯在说这话时,理直气壮,坦坦荡荡,义正辞严,浑身上下的气势不像哥谭黑暗骑士,倒像是传说中的圣骑士,浑身冒光为上帝虔诚唱赞歌的那种,从头到脚都写满了“信我者,得永生”的服人气场。

戈登局长毫无障碍,完全没怀疑的接受了蝙蝠侠的说法。

由此可见,平日里越是正直稳重靠谱的人,忽悠起人来成功率才越高。面对坦坦荡荡的蝙蝠侠,戈登局长完全升不起任何怀疑之心,或者更确切的点说,戈登局长压根就没有“怀疑蝙蝠侠”这根脑神经!

见状,奥姆瞳孔微微收缩,心中有了计较。

看来,小丑在哥谭人眼中已经固化。很好,很棒!真的,这非常棒,有利于很多事情,譬如……

“不过,请问,这位是……?”

戈登局长的声音,惊醒了沉思中的奥姆。

戈登局长狐疑的打量着站在蝙蝠侠隔壁的隔壁的男子——浅灰色衣服,身形高挑,气场不俗。

虽然蝙蝠侠已经盖章认证阿卡姆的动静都怪小丑又发疯,不过已经再次被蝙蝠侠揍了回去,阿卡姆安全了,警察们可以安安心心的回警局用午餐了,但戈登局长还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

比如……那位穿灰色衣服的男士,虽然你在竭尽全力的表达出乖巧可爱又无辜的气息,但为什么要用块黑漆漆的东西裹住脑袋?

那块黑漆漆的东西看起来似乎还有点眼熟?

不知何时,大概是继阿卡姆的防卫系统后再次看到一堆黑洞洞的枪口时,一块黑布就兜头而下,把奥姆的脑袋裹了个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

随着兜头而下的黑布,是耳边亚瑟振振有词的解释:“藏好,你不是不喜欢被人拍下来传到网上吗?为了亚特兰蒂斯的形象,对吧?”

说着,亚瑟还动动脚步,侧身挡住了奥姆大半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