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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捻起一张温润雪白的熟宣,用镇纸压好。

接着将紫毫毛笔在龙纹砚里蘸了蘸墨,又在砚边顺了顺笔锋。

这才凝思悬腕。

不过,在下笔之前,杜云修又做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可又绝对合情合理的动作——

只见他把紫豪笔横视于眼前,双眼微微眯了眯。

然后伸出一只手,拇指和食指扣出一个优美的半弧——将笔尖一根纹路不齐的狼毫拔了出来!

在下笔写字之前。

对毛笔注意到这种地步,这种细微的地步,连有根纤细如蛛丝的豪毛不齐,都会耐心拔出理顺。

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只有熟读诗经,习惯舞文弄墨的文人学士,才会在意到的!

众人先是一惊,接着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的确,就应该这样演!”

“他怎么想到的!”

纷纷发出这样的感悟。

这样的一个细节看似微小。

但是仔细一想,却会对杜云修无比佩服。

因为剧本中,杜云修是一个君子端方,睿智清儒的师爷。

可以想象这样胸有沟壑的人,一定学富五车,才识过人。

就算笔墨纸砚不比皇宫王侯般讲究极致,可是,一些文人学士的小习惯必不可少。

那么,撇开造型师塑造的人物形象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