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人生,毫无定数,大胆一次,又有何妨。

程越的速度不慢,听着他的脚步近了,何辰吐出最后一口烟,在半人高的花坛的土块上捻灭了还剩着一半的烟,又掏出手帕将这半截香烟收好,装进口袋里。一气呵成,没有丝毫停顿。

“久等了,我收拾好了。”程越换上了一身浅色的羽绒服,脚上却是一双蓬蓬的卷着羊毛卷的棉鞋。

就像脚上趴着两只绵羊,何辰这么想着。

“最近真是越来越冷了,今天居然都零下了。”他看着何辰穿着一身黑色的毛呢大褂,对比着自己穿的滚滚圆圆的模样,噗嗤一笑,“感觉身上带着‘成功人士’气息的人,普遍都爱黑大衣,在配一条简单的围巾。气场一下子就出来了。”

何辰听他这么一说仔细想了一下,自己见的那些“成功人士”,似乎还都是一个风格。

“我只是觉得这么穿简单一些,而且,我还算不上是成功人士。”说着看到程越正立着领子缩着脖子,今天的风真是大了些。何辰刚要把围巾摘下来,程越却是先一步将帽子戴上了,捂得严严实实,何辰的手顿了顿,还是放下了。

“气场qiáng大的人,也难以平庸啊。”程越裹着羽绒服嘟囔着。

作者有话要说:求抚摸!

☆、好像被误会了?

据说 ,人一出生就又一个配偶的形象埋在心里,刻在基因里,当你看到他/她的时候,一见钟情就发生了。

在看到程越的第一眼,他仿佛有了自己设计生涯中最qiáng大的灵感来源,每一笔都是神来之笔,每一处都延伸出美妙绝伦的体验,一笔落下便像chūn日里开始消融的冰块,一发不可收拾。漆黑而明亮的湖水中跃出一尾银光烁烁的鱼,打个挺儿,再一头没入水中,圈圈圆圆,圆圆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