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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温热 遇时 913 字 4个月前

“昨天她们没有为难你吧?”昨晚闻意真的是委屈极了,一刻都不想看见沈温庭,差点把艾思言给忘记了。

“放心吧,你老公都来了,她们敢对我怎么样。”艾思言从冰箱拿出饮料,一边倒着一边跟她说,“其实沈温庭对你真的很好,昨天你走后,他的脸色沉得那叫一个吓人。”

艾思言:“估计是你说的话刺激到了他了。话说,我认识沈温庭也很多年了,感觉他就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

闻意夹了一块肉,慢悠悠地道,“他要是那样的人,我还能和他结婚?神仙和凡人结婚是触犯天条的。”

艾思言下意识地道,“你也不是小仙女吗?”

闻意顿了顿,赞赏地看了一眼艾思言,“有道理。”

“……不对,我是想说,我觉得你们可以走走心。”

闻意也不是说不想走心,只是她和沈温庭认识了太久。从她记事开始,沈温庭就一直在她身边。这种感觉更像是一种习惯。她已经习惯了沈温庭在他身边,也坚信以后他会一直在。走不走心,她似乎并不是那么看重。

“实不相瞒,我想走肾。”闻意很认真地看着艾思言,“你不懂这种能看不能吃的憋屈感。”

莫名其妙吃了一嘴狗粮的艾思言:“……告辞,聊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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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了一整天,闻意才勉勉强强画完了一半。定制画比较麻烦,她常常需要润色很久,比起自己随手画的,更耗时。

看了一眼时间,这会都六点多了。上面还有一条沈温庭半个小时前发来的短信:要去吃烤肉吗?

闻意是典型的肉食主义者,只是沈温庭口味清淡,不太喜欢荤腥的东西。而且沈温庭这人,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贵公子气息,总觉得烤肉店的味道太熏,极少愿意陪她去。

这一次,估计也是看在昨天惹她生气的份上,所以才会主动邀请。

闻意:好,我去公司找你。

把画架收回房间,闻意画了一个淡妆,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便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