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忙里忙外,而安全屋里,除了刚换上浴袍、在掏冰淇淋吃的雇佣兵,还有他的好基友鼹鼠。

鼹鼠长了张斯斯文文理工男脸,但却是个非常厉害的情报贩子,在哥谭经营着一间地下酒吧。

萨沙跟鼹鼠打了个招呼,回头把那下半截身体拎起来,屁兜里翻出个钱包。

萨沙:“老板,你看我干了这么多活,打发点小费吧~”

嘴里是客客气气的请示句,动作一点不含糊,把人家钱包里所有零钞都揣兜里,一个钢镚都没放过。

雇佣兵勺子都喷出来了:“F**k!我刚刚还以为你是真心想照顾哥呢!把哥刚刚的感动还回来238!”

萨沙:“是29-1。”

鼹鼠在旁边说:“不是,我感觉你还挺缺钱的,怎么不能变通一下?干雇佣兵这行却不想劫财杀人,你很难赚大钱啊。”

萨沙摇着头:“赚不了大钱,那就存小钱呗。”

说完又从钱包里抽了一张大钞:“啊对了,这是上次老板拖欠的工资~”

雇佣兵:“……哥也没欠那么多啊?!”

会跟漫威第一大嘴炮王、著名的破次元壁反英雄结识,他自己也觉得挺意外的。

从重生第二个月开始,萨沙就已经在筹划新生活的经济来源了。

如果他还是那个没去过末世的萨沙·阿特维尔,18岁吃住靠父母,还勉强说得过去;

但问题他不是。

纽约咖啡店时薪5美金,磨咖啡磨到手断都挣不够学费,更别提在知道妈妈的研究所急需资金后,他决心连着妈妈的研究所一起养。

末日第一大要项就是物资,而文明社会的第一大要项,就是钱。

钱钱钱。

小金毛天天跟系统琢磨合计,简直钻钱眼子里出不来。

他很自然而然地把重点放在了自己最熟悉、最擅长的领域——揣着一个满级背包,过了几十年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怪的生活,还能干什么?

但实际操作却没想象中简单。

末日社会和文明社会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秩序法治。

而跟战斗道具挂钩的赚钱方法,虽然暴利,但无一例外都是触红线的。

他的父亲是警察,最崇拜的人是哥谭义警,如果要他去干违法勾当,萨沙心理负担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有一段时间,他都在跟系统一起漫无目的地搜索,找那些“能让坏人干的却不是坏事”的活。

在打听各种小道消息后,他发现了哥谭这个巨大的人才市场——

不知道为什么,全国的人才和情报贩子都喜欢聚集在哥谭,后来他问鼹鼠怎么也把酒吧搬进哥谭,鼹鼠说:

“我也不知道,就觉得不在哥谭搞情报,就没内味儿。”

在找工作前,萨沙也不是没去过哥谭。

尽管他知道,守钟人可以记得重启前的事情,但已经不会再记得他了。

他还是想远远看蝙蝠侠一眼。

当过队友,就有恩义,萨沙会记一辈子。

结果萨沙发现,不管重启前重启后,蝙蝠侠是真的非常、非常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