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文件的风波如同投入深潭的石子,涟漪虽在,水面终究缓缓平复。但深潭之下,暗流积蓄的力量,已悄然改变方向。
社区伦理监督小组正式成立,挂牌当天,刘主任特意弄了个简单的仪式。《梧桐里记忆项目伦理章程(试行)》经修改后定稿发布,林明律师用通俗语言制作的“章程解读Q&A”在社区群里广为传播。那份粗劣的伪造文件,反而成了反面教材,让居民们更加意识到规范运作的重要性。李秀芬虽然仍未正式参与项目,但明显开朗了些,偶尔会在群里为章程解释点赞。
乔妍的《补缀时光》和另一部讲述年轻租客的短片《落地生根》相继上线,延续了“微光”主题,收获了又一波扎实的口碑。TVE方面传来积极进展,双方就《双生火焰》国际版发行及深度短片的非独家播映权基本达成意向,只待最终协议签署。
一切似乎都在重回正轨,甚至比之前更稳固。
然而,沈皓明的警告如同悬顶之剑。永晟的沉默,透着山雨欲来的压抑。沈明珠不敢有丝毫松懈,除了日常项目推进,她和王磊、小陈加强了对周爷爷、李奶奶、老张师傅等核心讲述者的日常关注,也请顾师傅和刘主任多加留意社区里是否有异常动向。
平静,在两周后被打破。这次,攻击不再来自阴暗的角落,而是以最正式、最冷酷的方式,从法律层面袭来。
一封来自“永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律师函,通过快递直接送到了星辰传媒沈皓明的办公室,同时抄送了一份给梧桐里社区居委会。函件措辞严谨,引经据典,核心指控却如重锤:
1. 不正当竞争:指控星辰传媒及其《双生火焰》项目组,在明知永晟“城市印迹”项目在先且已进行大规模商业推广的情况下,刻意策划并实施“梧桐里记忆拼图”项目,利用相似的“城市记忆”主题、针对相近的受众群体(关注城市文化的中青年及怀旧人群)、并在相近时间段进行内容发布与活动推广,意图“混淆市场认知,分流客户与关注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混淆行为”及“搭便车”行为。
2. 商业诋毁:律师函称,项目组通过深度短片、社区沙龙、媒体报道等渠道,有意无意地塑造自身“深度、真实、透明、有伦理”的形象,并通过对比(如媒体报道中的隐含对比)及社区舆论引导,贬低了永晟“城市印迹”项目“快速、商业化、表面化”的形象,损害了永晟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 要求:立即停止一切与“城市印迹”构成竞争混淆的宣传活动;公开澄清并消除影响;赔偿永晟方面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暂无法精确估算,将另行主张”);保证不再实施类似行为。
随函附上了“城市印迹”项目启动的各类证据(新闻报道、广告合同、活动照片)、以及《双生火焰》及梧桐里项目相关报道中提及“深度与快棋对比”的节选,甚至包括那次伦理对话会上,刘主任提及“外部破坏”时,台下居民愤慨说“有人就是不想我们好,想搞快钱”的录音片段(显然现场有未被发现的内应)。
这是一记重拳。从舆论抹黑、社区渗透、伪造文件,升级到了正式的法律诉讼威胁。一旦立案,无论最终输赢,漫长的诉讼过程、应诉的人力物力消耗、以及“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负面标签,就足以对星辰传媒和梧桐里项目造成沉重打击,甚至可能吓退潜在的国际合作伙伴。
沈皓明第一时间召集了紧急会议,与会者除了沈明珠、乔妍,还有公司的法务总监和一位外聘的知识产权诉讼律师。
会议室里气氛凝重。法务总监面色严肃地翻阅着律师函:“对方很专业,抓的点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争议空间。‘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认定,关键在于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虽然我们的项目主题、具体内容、运作模式与‘城市印迹’有明显区别,但对方可以强调‘城市记忆’这个核心概念的相似性,以及我们同期在相同城市区域(虽是小社区)进行的推广活动。尤其是,我们有明确批评‘快棋’、强调‘深度’的对外表述,这容易被对方用来佐证我们存在‘贬低’对方的主观故意。”
外聘律师补充道:“更麻烦的是,他们拿到了社区对话会的录音。虽然居民的话不代表官方立场,但发生在项目组组织的正式场合,对方可以主张项目组默许甚至鼓励了这种对比性贬低。这增强了他们‘商业诋毁’指控的说服力。”
“他们想干什么?”乔妍忍不住问,“真的打官司?还是逼我们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