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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是有正事啦!不然我娘能允许我瞎跑?”蔡元执解开手里的包袱,拿出一个匣子来:

“喏。”

“这是什么?”林屿揭开匣子,露出里面的纸张来,上面还盖了印章,银票?

“对啊,这是我娘答应的分红,现在满了一年,这不是要给你送来吗?”蔡元执喝着茶,“点点数,一共五百两。”

五百两?林屿好像想起这事来,当初他提的报酬是收集各州的县志,蔡夫人觉得过于简薄,硬是要添上分红,但林屿心里就没记着这事,全忘到脑后了。

“第一年嘛,只在五个州里试运行,所以没赚多少钱。”蔡元执把林屿的迟疑当成了嫌钱少,不好意思的解释着。

林屿被土豪之气震瞎了眼,默默的把银票先收了起来,他又多了一笔钱。

有句话叫做有钱的人会更有钱,真是名不虚传。等到绢花生意做成,他的资产差不多要扩展到九百两了!

当初还觉得铺子的四百八十两贵,这才多长时间?已经赚够了。

辛苦蔡元执大老远跑一趟过来送钱,林屿邀请他留下住两天,蔡元执大大咧咧的说:“好啊!我还没在村里住过呢!看着就好玩。”

城里住惯的孩子,看着乡下的东西,什么都新鲜,图的就是什么都没见过。

林屿先请蔡元执吃了一顿野菜饭,现在又是野菜茂盛的时候,在锅里用豆油稍微一炒,撒上一点盐,就足够好吃。

吃完饭,又去河边起竹筐,里面装了不少的小鱼。炸小鱼干可是林屿的拿手好菜,又酥又脆,前几年他每年都要做的,但是现在忙起来,常常忘了下竹筐,也就没有继续炸。现在为了陪客,林屿又重新下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