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暴风鼠?

虽然很萌,但是还是要保持对传奇的尊敬的。

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

一只暴风鼠成了传奇,其中肯定经历了无数生死搏杀和辛酸往事,才能站到这个位置。

这确实是挺让人尊敬的。

然而下一瞬,林可就看到眼前这个圆嘟嘟的暴风鼠菲尔斯一瞬间趴到了地上,张开小嘴嚎道:

“惨啊!太惨了!熔岩阁下,救救我吧!救救我的子民吧!它们……它们……呜呜呜……”

一边嚎着,菲尔斯还企图从自己黑溜溜的眼睛里挤出几滴眼泪来。

林可一下子呆住了。

众人都呆住了。

这……这是干啥啊在?

“额……那个,菲尔斯阁下,你这是?”林可内心冷静,防止有诈,但是还是站起来出言询问。

“林可公爵,我……我的子民们都快,都快饿死了……”菲尔斯声音凄厉无比,就像是深闺怨妇一样。

好在作战指挥室都是禁音的,所以声音只有他们听得到。

而林可他们听了一会儿,终于是听懂了菲尔斯的意思。

简单来说,菲尔斯想带着元素森林的暴风鼠一族举族搬迁!

或者说举族投靠大荒城!

因为这暴风鼠一族虽然说有菲尔斯这个传奇,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啊!

不说别的,光是它核心族人每天所吃的东西就是一股巨大的消耗。

而且暴风鼠一族在元素森林完全就是底层的存在,一般都是被各种魔兽捕食。

但是菲尔斯告诉林可,就算是捕食也捕食不了多少。

如果它不约束族人,估计它的领地可以两三天内就变成荒漠。

太能吃了!

林可前世养过仓鼠,确实,仓鼠就是不停地吃然后不停地拉屎,挺都停不下来。

而且最关键的是,还很能生!

而菲尔斯恰好去过飓风领的城市,看过直播,看过报纸,知道大荒城的盛况,也知道昔日熔岩大沼泽那些魔兽王者现在过得有多好。

不仅不用愁后代太多怎么办这个问题,只要使劲生,大荒城就能卖出去,得的好处也是那几个魔兽王者收着。

菲尔斯了太羡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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