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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先说到底是哪篇更好?”吵架的那两个追问。

“两篇文章都是妙笔生花,辞藻华丽,震撼人心的佳作。但文无第二,我私心里,还是更喜欢第一篇。”

得到了答案,那两人又把目光转向郑业,郑业举手示意:“我也更中意第一篇。”尤其是其中的气势豪迈,文才飞扬,令人不由自由跟着笔者的视角走,感受热烈的情绪。

感染力实在惊人。

“那当然!我就说第一篇更好吧!这是今科状元奚公子的大作!当时十几位主考官共同判定的,能有差的吗?”刚才支持第一篇的人得意洋洋,似乎高兴自己的眼光得到认同。

“哪位奚公子?”冯征文追问

“现在该叫奚大人啦!状元郎已经进了翰林院,授了官职。”那人突然叹气,“唉,我等何时才能考中呢?”

冯征文不禁想,京城啊京城,果真是卧虎藏龙,他这趟真是来对了。

而郑业则是一愣,心里翻江倒海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他从前没抓住同乘船的机会,以后再想结交奚公子,已经慢了好几步。等他好不容易托人搭上关系后,旁敲侧击,却得知那日他见过的小姐,早就已经定亲的消息。

他失魂落魄,却不得不放弃。

只是午夜梦回,总觉得不该是这样的,不该这样。他一直觉得他跟奚家的小姐,有夙世因缘,怎么就没能实现呢?

而如今,佳人早就另有佳婿,他连个互通姓名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现在听到这个消息,郑业心潮难以平静。

“哎,说曹操曹操到!那不就是奚大人吗?”那书生突然指着外面某个人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