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5页

薛壮不像她肠胃那么虚弱,消化能力超强。而且以他每日的运动量来说,多吃一碗饭根本算不得什么,晚训的时候跟其他人多过几招也就消耗掉了。

薛壮吃完之后,抓住夏月初准备收拾的手。不让她动手。

“叫人来收拾就是了,咱俩出去遛遛狗,然后去看我们晚训?”

虽说他刚才吃得也很投入,但还是一直在关注着夏月初,许是好久没吃到新鲜蔬菜了,她今天比平日吃的多了而不少。

即便吃的多是蔬菜,但是以她孱弱的肠胃来说,不带她出去活动活动,晚上说不定会有积食的危险。

两只傻狗对遛狗这个词听得多了,早就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全都激动地叫唤起来。

虽然在京城的时候,夏月初也是每天早晚两次地遛狗,但廖府跟上膳堂比起来,既陌生又不够宽敞,两只狗想追跑打闹一下都不方便。

如今终于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有长长的可以随意奔跑不用急刹的夹道,还有可以随意追跑玩耍的演武场,可以在自己喜欢的任何树下留下气味,也可以随便在露出泥土的地方刨坑。

两个人回房换衣服的这会儿工夫,两只狗已经兴奋地提前跑到门口等着,二傻更是急得一边叫一边磨爪子,把青石地砖抓得刷拉刷拉直响……

裴思瑜走在夹道上,远远便看到一高一矮两个人并肩而行。

高大的男人穿着一身劲装,裤脚塞进高帮的墨色靴子靴子内,似乎随时准备跳上擂台跟人交手。

鸦青色的大氅披在他宽厚的肩头,绣着银白色勾云纹的下摆随着走动,在腿边翻滚出颇有气势的浪花,瞬间吸引住旁人的视线。

并排一起走过来的人,个子虽然也不算矮,但是跟他比起来,就显得十分娇小可人。

雪青色带风帽的披风几乎将她整个儿人都包裹起来,本来就巴掌大的脸在风帽的包裹下更显得小巧惹人怜爱,内里珊瑚红的裙裾在披风的下摆处时隐时现。

两只个头很大的狼狗跟在他们身旁,前后地跑动,时不时地绕着二人打转。

虽然两个人只是简单地并排而行,甚至都没有任何言语和眼神上的交流,但是那种浑然一体的气场,却给人种他们合该天生一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