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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催人梦,梦里,那个右脸颊有颗痣的男孩子捧着她的脸,一脸深情:那你呢,有没有喜欢我,有没有想着我,想不想见我?

怀里抱着枕头的路总,闭着的一双眼睛笑得比窗外的月亮还要弯,她浅浅呢喃:嗯……

十月的天是个乱穿衣服的季节,有人穿上了外套,有人还穿着裙子。

路斯越心情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她早上六点多醒的,醒了之后在床上发了1个多小时的呆,然后起床洗漱,大概是有点懒,她今天没梳对公万年不变的中分发型,头发放下来,很顺,她今天还穿了一条长到脚踝的白色长袖连衣裙,从后面看她,像是个温温柔柔的淑女。

双开的玻璃门开了一扇,蒋秘书站在门口:“路总。”

有着温柔背影的路总转身,面无表情的她,声音也一如既往的冷漠:“说。”

蒋秘书快速眨了眨眼,愣了两秒钟的时间:“路总,会议可以开始了。”

“知道了,”路斯越往门口去,丢下一句:“给我冲杯蜂蜜水。”

蒋秘书:“好、好的路总。”他看了一眼对面落地窗外的天气。

今天的太阳也没从西边出来啊,路总竟然披着长发,还穿了白裙子,蒋秘书看了一眼沙发上那个看着就很昂贵的粉色包包,路总刚刚让他冲杯什么来着?

哦,对,蜂蜜水!喝万年黑咖的路总竟然要改喝蜂蜜水!

事出必有妖!

会议室里,路斯越穿着淑女裙却大腿跷二腿,坐在十米的长形会议桌的正中间,一边听着各部门经理的工作汇报,一边看着被龚煦修好的那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

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多了一层防尘膜,路斯越也是在二十分钟前才发现的。

十五分钟前,路总给手机里的那个小奶狗发了一条短信:『谢谢。』

网上不是说,对喜欢的人,不能放过任何可以联系的机会吗?

笑话,她怎么可能喜欢那个比她小那么多的小奶狗?

她只不过是看他送了她一个键盘膜,感谢他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