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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那点子怀疑最终没有翻起什么浪花,对于其他人来说,她那小心思脏得很,被撞倒摔跤那是老天有眼,并没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地方。

所以这几天里,知青点里也就只有朴春霞一个人一直一直的猜疑着原主宁向红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儿,而知青点之外,老支书倒是已经百分百确定宁向红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

虽然想起来他会帮宁向红对付下岔河子的人来还有点儿懊恼,但是老支书是绝对不会后悔的——一来嘛,对付外村人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他不去做才有问题呢,那是脑子有病;二来……他懊恼的是之前没有发现这宁向红是这么个人物,自己之前可能是没给她留下啥好印象;三来嘛,那就是这老支书的脑袋瓜子转得很快,但却还对自己的侄子无能为力,心里十分感慨,又沉重极了,恨不得能把侄子卜耀林抓起来狠狠抽一顿才放心。

但是老支书不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

他侄子卜耀林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最清楚的,他再怎么心疼侄子,再怎么想管教侄子,他也没有真的能把手伸那么长的去管教。

卜耀林是个跟着一群人跑过串联的小青年,即使是出身农村,但却有着城里的大红兵没有的胆识——那个时候叫胆识,但在老支书看来那就是不要脸也不要命。也许旁个人不知道不清楚,但年过私塾的老支书自诩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情要回归正轨的,现在不是这时候无所谓,总有这时候。所以他不放心侄子,但与侄子相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跟孙子那才是宝贝。

因而,这之后,在众人眼里,老支书就仿佛是忽然被雷劈开了脑袋,疏通了奇经八脉一般,忽然就对宁向红十分的关注了,又是关照她又是关心她的,给她换了一份轻巧的工作,又给她安排了一双人宿舍,还让巴艳儿也跟她一起住进去,两个人在村小学做了临时老师。

当然,与此同时,流言蜚语也是必然不会少的。

“哎呀,你们也不是没见着下岔河子的人是怎么来闹的!”老支书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们这样闹,你们以为我们村子就没有这种人呀?”他心里怕的是那古里古怪的宁向红再把村子里的壮劳力们给毁了——说起来,这宁向红绝对不是一般女人,他十分怀疑她是给上面附体了,这边什么大仙儿都有,之前还有人看见宁向红身上带着狐狸毛呢,还有下岔河子的人来的时候,那小脚老太太也说她儿子身上沾着狐狸毛……指不定,这宁向红就是给狐仙给附体了,所以才那么狠毒。

不然,一个大姑娘哪里能那么下黑手的?

村委会的人听了,也觉得老支书说得有点道理。

“你们都注意点,哪个男青年要是靠近宁向红同志,就拦着,别让他们没事儿老凑趣儿似的往人家小姑娘身边靠,人姑娘将来是要回城的,人家独生女呢。”老支书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袋,说,“咱说实话,我也是愁啊……这红颜祸水红颜祸水,都知道美女好,就没有几个正常有脑子的,知道美女好是好,她也惦记的人多呀!”他把烟袋锅在鞋底子上磕了磕,“我就指望着这丫头回城之前别在我们这村子里闹什么事儿啊,我就谢谢咯!”

老支书这话说得,在场的人也都有些认同的。毕竟村委会里也有年轻人,他们之前也是对宁向红有心思的,但是彼此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好同志,这要是宁向红确定要回城,他们也就不至于彼此之间有什么比较的心思了。

而这些事情并不是宝宁应该知道的,现在的宝宁,他已经进入了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中。他也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村支书就给他安排了个这么好的地方工作,还给他安排了个双人宿舍——说实话,双人宿舍其实也就是个带着正常的两张床的屋子,中间一个火炉子,比火炕差多了,但好歹两个人住的话,是干净整洁不少,而且……跟巴艳儿这姑娘一起住也没啥太别扭的地方,这姑娘大方爽朗,更好的地方在于她也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女人那样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去计较,反而是跟后世的女人差不多,独立又能干,是个好室友。

有一个还好的工作,一个好室友,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也不用想着上山里打兔子吃肉了,甚至连装个笸箩扣小鸟都不用了,宝宁也只求安安稳稳的能过了这么一年半的时间,再等等,他就能参加高考,直接回城了。

时间如流光,飞逝无可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