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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主越有本事,就越发让宝宁想要弄死狂草部落,尤其是那个阿鬣。

第二天一大清早,宝宁从奴隶手中接过石碗,看了看里面还是烤得焦黑的烤肉,最后还是忍着不爽吃了下去。等他吃完,族长派来的兽人跟雌性就已经到了。

由于原主是有足够威望的,所以宝宁在这里也没有被质疑什么,这些被派来的人十分听话地跟着他走出了部落。

部落真的简陋极了。

石头窝棚都不是哪儿都有的,如果不是地位足够,在这个部落里普通人只能居住在兽皮搭的小帐篷里,看起来都不如原来世界里的看瓜窝棚。

几乎可以说这是个贫瘠到一无所有的世界。

但它也同样是个物产丰富的世界。

宝宁按照原主的记忆,出了石头垒出来的部落大门就直接往西走。西边荒凉,越往西走,植被越少,就越显得荒凉。宝宁知道再往西北方向走就是一片滩涂,植物生长得可怜,偶尔有些鸟类落下,在那边捉些贝类来吃。

这个世界到底是与地球有着很大区别的,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生物特征。所以他不能拿着原来的常识来百分百套在这个世界上,但结合实际还是值得看看的。

走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那一片寸草不生的地方,现在正有一群长相古怪的鹿在这边舔舐着地面,在看到宝宁他们过来的瞬间,这一群鹿瞬间就跳起来四散奔逃开去。正好一头老鹿晕头转向,直奔宝宁而来,宝宁刚想要动手,就见一只巨大的猎豹忽然出现冲向老鹿,只一爪子就让老鹿归了西。

再一转眼,猎豹就原地变成了人——正是跟着宝宁一起来的兽人中的一个,宝宁记得他的名字叫阿快,也的确是适合他兽形的一个名字了,猎豹确实够快,不过这个猎豹与地球上的猎豹还不大一样,地球上的猎豹真也就一米多长,但是这个阿快变成的猎豹都有四五米长了,肩高也超过了一米五,算得上是史前巨兽了。

这么巨大的身体,也难怪战斗力惊人。

宝宁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他手里那本大道秘籍在这个任务开始前要让他好好学学怎么打架了……就算要用物理手段对付那个巨型鬣狗,他也得有资本去对付不是?

不过,面对这样可怕的巨兽,还是能别动手就不动手的好。

“大巫,这可真是好兆头呀!”阿快举起死了的老鹿,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这头鹿够两个人吃饱了!”

是啊,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不足百人的部落里,这头鹿就像是装上木桩的傻兔子一样,捡到兔子的人真的是幸运到爆。这样的幸运对于原始人来说,他们也会偏向相信是大巫自带幸运bu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