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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园的风景很独特,成默转了几圈,觉得这样的别出心裁也只在花满楼身上瞧见过,这不是有钱人的显摆,这是一种积极面对生活的态度,想活的人总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活的舒服一些,过的痛快一点,毕竟将死之人又有哪个会在乎自己哪缕发染了霜白。

成默住了三天,于后院乱逛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很有趣的人,那人身材魁梧,络腮胡长了满脸,眉毛一立,有一种拍碎人家天灵盖的气势。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习武之余竟然有功夫持针绣花,李寻欢的好些衣服都是他补的,有时候林诗音也会找他研究一些活计,这两极反差当真辣眼睛。

哦对了,他叫传甲,成默真心觉得这是个可“传家”的大宝贝,传甲性格爽快中带着细腻,和成默打过几次,打出了很深厚的情谊,当即称起公子来。怎么说也是不肯改口,最后一壶酒下去,梦里见了周公……

春去秋来的日子过了几月余,有客不请自来。

看门的李叔一路小跑而来,见到树上打瞌睡的成默:“公子,外面来人了,您可见到少爷了?”

成默伸伸胳膊:“你家少爷不知在哪里浪呢,我去看看吧。”

成默从树上跳下来,走在前头,李叔跟在后面,这位公子来的这段时间,替李寻欢打发走不少打秋风的,还有一些上门挑衅的往往没走到李园就半路折回。这期间这还带着自家孩子摆过义诊,一手银针穴位用的出神入化,解毒受伤,大病小情,均是药到病除。

这期间也是出了名的,有本事的人到哪里都是值得敬佩的,虽才两个月,但李园的人都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成默走的快,一路到门口,推门一看,一群人站在门外,为首的两个红衣人站在门前,一人手提长枪,一人腰间悬剑。穿着模样都没问题,主要是……这人怎么这么……成默摸摸下巴:“你们是不是欠我钱?”

龙小云:“……”

龙小云:“与众位朋友结伴而行,路过此地,我们是来找李寻欢的。”

成默摸摸下巴:“还钱找我就行,找他作甚?”

龙小云被这三句不离铜臭味的家伙噎够呛。

龙啸云:“还钱?何时欠的?”

成默挑挑眉,胳膊搭上龙啸云的肩膀:“这位兄弟还不知道吧,你这兄弟为了救你可是花了大价钱,毕竟不是谁都能拿出一万两银的,你二人绝对是感情到位,要知道我这些年见到的,哪怕是父母子女也有不舍得花钱任人生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