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看呢,这家伙居然很轻轻松松地就上去了高音。那说明什么?说明这家伙的音域绝对不只到这个程度。”

“这个家伙的服装都没有悉心打扮,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很帅。”

“是的,他游刃有余的范儿,实在是太酷了。”

虽然是第一次登上欧美的舞台,但石振秋并没有刻意去准备什么。

针对这一点,他咨询过安道尔·伍兹奎兹、布鲁诺·马尔斯等人。

而他们给他的回答是,按照他自己的喜好来就行了。

想要夺人眼球的话,弄的夸张点也无所谓。

布鲁诺·马尔斯那家伙甚至恶搞地建议,让石振秋穿上鼻环,脸上纹上刺青,说这样足够酷炫。

要不是觉得打人不好,石振秋非得揍他一顿不可。

思来想去,也是为了自己的形象考虑,石振秋干脆化繁为简,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他的上身就是一件米色格子的长袖衬衫,下半身是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下一双白色的波鞋。

十分简约的打扮,没有任何的饰品,甚至连手表也没有戴。

他的身上更没有什么纹身,发型也干净利落的和银行职员一样。

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好像是麻省理工的大学生一样,根本不像是在舞台上亮光四射的明星。

但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形象,此时在舞台上,凭借着他云淡风轻的发挥,却给了观众们极大的震撼。

既然是歌迷,那么对音乐可都是识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