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影制作公司来说,拍出电影是为了什么呢?

当然是为了赚钱啊。

既然可以通过网络来赚钱,又不用忍受院线方面的剥削,那么何乐而不为?

就比如说,人们去电影院看电影,一张门票大概是二十元左右。

可如果不去电影院,在网络平台上,只需要支付十元,就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新电影,那么电影院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现在之所以还做不到这样,那主要是人们对新技术还没有太强的接受能力,以及在家庭观影的情况下,享受不到类似于3d这样的新技术的魅力。

但石振秋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新技术的进步,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而这种发展,对于他们这种影视制作公司来说,将绝对是最大的福音。

毕竟少了中间环节的限制,影视制作公司可以和普通用户之间面对,将会极大地节约成本,创造更多的利润。

石振秋知道,里德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查验一下他的想法,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搭档。

所以打开了话匣子,他也不藏着掖着,要让里德彻底见识他的能力。

“不仅如此,我觉得通过网络平台,自己制作影视作品来售卖,还有其他的传统方式无法比拟的优点。比如我们可以通过网络来收集大数据信息,对用户的喜好进行精准的分析和定位。然后利用这些数据来进行剧本的创造,重点打造针对用户群喜欢的作品,那样一来,我们自己推出的作品就不可能不受到欢迎。”

这又是石振秋的一个研究成果,今天终于拿出来了。

以往的制作模式,都是由制作公司苦心孤诣地打造了剧本,然后提交给电视台进行评定。

如果电视台觉得剧本好,那么就采用。如果觉得不好,制作公司就等于是白费功夫,必须要另起炉灶。

可制作公司花费了大量成本打造的作品,到底好还是不好,却是由电视台说了算,而不是观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