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歌笑出声来,“就两三个保镖,沐爷你会害怕?我是觉得你打死我一个就够了,别拖保镖来陪葬。他们干点活也不容易,让他们回去领死吧。”

许风沐无言以对。

真不知道这人脑袋里到底装了多少花花肠子,怎么能毒到这种地步?

将死之人最大,结果他们按照朗歌的要求到了临街,找了个又窄又暗没什么人会光顾的死胡同,随手扔了书包拉开架势准备开打。

好歹在许风沐手底下死里逃生百八十次,朗歌已经琢磨出他动手的规律。比起很多死于话多的反派,许风沐最大的特点就四个字:简单粗暴。

往细了说是不废话,准备好了就开打,打爽了收工去撸串。即使在最暴躁的状态下,下手也总会留些分寸。娇生惯养的朗少爷每次跟他过招都有种下一秒要去跟阎王爷谈笑风生的错觉,回家后检查一番,撑死是养两天就好的皮肉伤…当然朗歌这么金贵的身体起码得养三天。

倒是自己这边下手没轻重,会往眼眶太阳穴这种地方招呼。还好许风沐抗打,否则肯定要出事。

死胡同里刮过只进不出的死风,扬起飞尘糊了两个男生一脸,按照通常流程,接下来应该正式开打了——

“抢劫啊!”

外面巷子里传来妇女的喊叫和女孩的啼哭声,刚才飞驰过去带起风的脚步声变成男人的怒吼,“全给老子让开!别多事!”

“抢劫啊,抓住他,我娃娃的救命钱…”

“什么情况…”朗歌听到动静,转过身见外面噪杂,正打算跟许风沐商量要不要等他们都离开再开战。